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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丝路散文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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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16:5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举办“丝路散文奖”的公告

    一带一路,风光无限。从历史到今天,诞生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岁月更新,江山不老。重启丝路的宏钟,日渐高吭。而散文呢,最适合写实景,描地理;抒情怀,言心声;作史述,赏风月。西安是丝绸之路的起点,是西部开发的桥头堡,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镇,是当代文学创作的热土。经研究,《中国散文网》与陕西省散文学会、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决定举办“丝路散文奖”。公告如下:
    一、“丝路散文奖”每二年举办一届,面向海内外征稿。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海内外作家创作的中文散文类著作(含翻译作品)均在评选范围之内。
    二、“丝路散文奖”应征作品,包括散文集、散文理论著作、影视文学作品集等。
    三、“丝路散文奖”每届评选出特别贡献奖1名,奖励2万元;佳作奖5部,各奖励1万元;优秀奖10部,亦颁发奖金和证书。
    四、首届“丝路散文奖”自公告之日起开始征稿,2016年3月底截止,5月颁奖。凡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首届时间上延至5年内),海内外作者出版发行的散文类著作,由出版单位、文学组织、或作者本人申报投稿。
    五、应征作品1种5本(每位作者限定一种),另附个人简介,联络方式等,投寄到:西安市长安区滦镇科教园陈北路1号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散文研究所,邮编:710130。电话:02981555873转513、或18392376378
    六、由组委会聘请作家、理论家、编辑家担任评奖委员会委员。评奖委员会经过认真阅读,考量作品的社会影响与艺术价值,然后公平投票,产生获奖作品。对获奖作品进行网上公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
    七、未竟事宜,由组委会解释。

                                   丝路散文奖组委会
                                   2015年11月8日   

发表于 2016-1-19 09:57: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而散文呢,最适合写实景,描地理;抒情怀,言心声;作史述,赏风月。多出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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