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文学奖评奖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万象文学奖评奖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鼓励优秀华语诗歌、散文的创作,推动文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台湾陈世旭先生和新作家文丛共同出资,决定设立万象文学奖。并委托新作家文丛编辑部、江西省上饶市文学院、上饶市信江文学研究会、山东省文山诗词资料馆联合承办。
一.奖项设置
万象文学奖包括以下各奖项:
优秀诗歌奖;优秀散文奖。
二.评奖范围
凡在评奖期限内,正式出版发行的诗集、散文集、均可参评。
三.评选标准
1.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的原则,所选作品应有利于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思想和精神,有利于倡导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有利于倡导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神。
2.重视作品的艺术品位。鼓励在继承我国优秀文学传统和借鉴外国优秀文化基础上的探索和创新,尤其鼓励那些具有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富有艺术感染力的作品。
3.重视作品的社会影响力。
四.评选机构
1.万象文学奖由新作家文丛编辑部聘请文学界有影响的作家(诗人)、文学理论家、文学评论家和文学组织工作者担任,人数为33人。评委名单向社会公开。
2.新作家文丛编辑部成立万象文学奖评奖办公室,协调各奖项的评奖以及负责评奖结果的发布,以及组织工作。
五.评奖程序
1.参评作品征集。向广大作者发出作品征集通知,请他们在规定期限内向评奖办公室提交符合评奖要求的参评作品。
2.推荐备选作品。评奖办公室聘请若干评论家、作家和编辑家组成审读小组。审读小组在广泛阅读、认真讨论的基础上,对参评作品进行筛选,提出适当数量的作品,作为供评委会审读备选的篇目。经由三名以上评委联名提议,亦可在审读小组推荐的篇目外,增添备选篇目。
3.投票产生各奖项的获奖作品。评委会在认真阅读全部备选篇目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与讨论,最后投票产生获奖作品。投票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获得不少于评委会总数2/3票数的作品,方可当选。
4.评委会的评选结果报新作家文丛编辑部审定后统一发布。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评奖经费
海峡文学奖评选活动经费由台湾陈世旭先生和新作家文丛共同出资,同时吸收社会赞助。
七.本办法由新作家文丛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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